辦理事項:
特困人員救助
辦理條件:
凡具有曲阜市戶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這三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殘疾人。
救助供養標準: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
城市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月1202元。
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每人每月969元。
照料護理標準:分為三檔,一檔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702元;二檔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351元;三檔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每人每月211元。
申請材料:
按村(居)民申請,申請人向戶籍所在鎮(街道)提出申請,1、簽署申請特困人員供養經濟狀況檢查核對授權書;2、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殘疾證,自理能力評估報告等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3、簽訂《誠信承諾及授權書》。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等無法自主申請的,鎮(街道)及村(居)應主動幫助申請。
辦理流程:
審核審批特困人員供養待遇按村(居)民申請,鎮(街道)受理、審核、審批的程序實施,審批后報市民政局備案。
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無民事行為能力等無法自主申請的,鎮(街道)以及村(居)民委員會應當主動幫助申請。
申請人向戶籍所在鎮(街道)提出申請,簽署經濟狀況查詢核對授權書。經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查詢核對,符合特困人員供養認定條件的,各鎮(街道)10個工作日內組織工作人員入戶調查核實,完成申請人家庭生活狀況評估,提出審核意見。鎮(街)對擬確認為特困人員的擬批準的在申請地的村(居)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批準決定,從批準之日下月起發放救助供養金。
經申請人申報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或經核對家庭經濟狀況明顯不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各鎮(街道)按政策規定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其特困人員供養申請的理由。對擬批準公示期滿有異議的申請對象,由鎮(街道)民政部門重新組織調查核實,在申請人所在村(居)組織開展民主評議,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擬批準的申請人重新公布。對不予批準的,各鎮(街道)在作出審批決定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辦理地點:
各鎮(街道)為民服務中心民政窗口
辦理時間:
各鎮(街道)工作日辦公時間
聯系方式:
(聯系科室:社會救助科 咨詢電話:0537-6570870)
附:鎮(街道)救助咨詢電話
魯城街道民政辦 | 0537-4497527 |
書院街道民政辦 | 0537-4911418 |
王莊鎮民政辦 | 0537-4553714 |
石門山鎮民政辦 | 0537-4593275 |
吳村鎮民政辦 | 0537-7355828 |
姚村鎮民政辦 | 0537-3260736 |
時莊街道民政辦 | 0537-4536486 |
陵城鎮民政辦 | 0537-4661036 |
小雪街道民政辦 | 0537-4659591 |
息陬鎮民政辦 | 0537-4659308 |
尼山鎮民政辦 | 0537-7385632 |
防山鎮民政辦 | 0537-4611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