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曲政發〔2024〕1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著力增強文件的時效性、針對性、協調性,更好發揮文件的規范、引導、保障作用,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政策環境,按照濟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濟政辦字〔2024〕25號)要求,市政府對197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制發的市政府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目前,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已經完成。市政府決定,197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制發的市政府文件,除不在清理范圍的原則上予以廢止,繼續有效的24件(附件1)。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制發的市政府文件,對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上級文件規定不一致,或已被新的規定涵蓋或替代的79件市政府文件,作廢止處理(附件2),對所依據的文件已失效、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經消失的111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附件3)。凡廢止或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決定發布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對本級、本部門印發的相關文件要堅持平時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結合,實現清理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切實搞好政策銜接和落實,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促進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附件:1. 1979年至2011年期間繼續有效的文件目錄(24件)
2. 廢止的文件目錄(79件)
3.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錄(111件)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