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元正好,謝謝你們幫我要回了工錢!這回我心里就踏實了。”拿到工資的崔某某滿意地向調解員說道。經過曲阜市司法局時莊司法所的調解,一場時間跨度近十年的勞務爭議糾紛至此畫上句號。
一個星期前,崔某某來到時莊司法所,向調解員反映包工頭王某某欠其2100元工資,經多次催討仍拒絕支付,現(xiàn)在對方連電話也不接,一點要回的希望都沒有。調解員在與崔某某的進一步交談中了解到,崔某某老家在嘉祥,多年來獨自一人在曲阜工地上打工,由于當初是口頭約定,沒有書面材料,加之時間久遠,無法舉證,崔某某希望司法所能進行調解。
調解員在受理申請后第一時間聯(lián)系王某某,王某某表示崔某某多次向自己催討工資屬于無理取鬧的行為,自己不想和崔某某再糾纏,言語之間情緒很激動。在調解員告知其人民調解工作的原則、程序和當事人權利義務后,王某某態(tài)度明顯緩和,同意調解。王某某反映自己確實雇傭過崔某某,但對其表述的被拖欠工資的數(shù)額不認同,由于雙方各執(zhí)一詞,分歧較大,司法所決定暫不安排雙方當事人見面,而是對當事人逐個背對背式耐心溝通。
調解員依據(jù)雙方當事人的表述梳理出爭議的焦點,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交談,使王某某厘清了是非曲直,認識到自己先前的不妥之處,并表示愿意按照崔某某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其相應的工資。
隨后,調解員與崔某某進行溝通,告知其現(xiàn)有證據(jù)的效力,如果沒有其他證據(jù)的支持,其要求王某某支付2100元工資的訴求將難以實現(xiàn)。崔某某經過認真考慮后表示,由于時間過去太久,自己也沒有記錄當時的情況,愿意把訴求降低。
調解員在分析研判案情和做通雙方的思想工作后決定趁熱打鐵,迅速將雙方召集到一起,來一次當面“對賬”。調解員在充分考慮雙方當事人切身利益的基礎上,緊扣事實證據(jù),詳細講解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使雙方能夠心平氣和的商議,妥善解決糾紛。經過雙方當事人共同回憶,加之考勤記錄佐證,終于就拖欠工資的具體數(shù)額達成一致,雙方均表示接受。在調委會的主持下雙方簽訂調解協(xié)議,崔某某當場收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資,雙方實現(xiàn)面對面握手言和。
民生無小事,在這起案件中,調解工作面臨的難點之一是當事人證據(jù)不足,調委會面對難點沒有一推了之,而是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糾紛。面對時間久遠取證困難的現(xiàn)實,調解員本著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立場主動靠前、擔當作為,多方查找取得關鍵證據(jù),為調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雙方當事人因“酬”生怨,后因調轉“和”,人民調解發(fā)揮了社會裂痕的黏合劑作用。
近年來,隨著普法宣傳的深入開展,廣大群眾依法維權的意識不斷增強,時莊司法所在實際工作中準確適用法律,嚴格按程序調解,通過情理法結合,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化解糾紛,充分發(fā)揮了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