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衛生健康局2024年職業病防治監督檢查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保障全市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為宗旨,以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為核心,以監督檢查執法為保障,督促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我局特制定了本年度的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人民利益至上,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以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為主線,以排查治理職業病危害因素、落實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嚴防職業病發生為目的,嚴格執法監管,倒逼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自覺落實職業衛生法規標準,不斷提高職業健康管理水平,確保職工職業健康。
二、工作要求
對全市范圍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尤其是職業病危害突出的單位逐一開展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下達監督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對于可能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對整改指令拒不整改的,要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或提請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工作重點
(一)建立健全管理機構。用人單位要明確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人,設置或指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二)加強制度建設和檔案管理。用人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要求,制定職業病危害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和職業衛生檔案資料,全面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強化培訓教育。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要依法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崗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職業衛生培訓。
(四)認真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及告知工作。用人單位要按照《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及時、如實申報存在的職業病危害項目,項目發生重大變化的,要及時變更申報;用人單位要采取簽訂勞動合同和設置公告欄等形式,告知勞動者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后果、防護措施和待遇,公布有關職業衛生管理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和檢測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五)認真落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體檢。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體檢的人員和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六)改善工藝技術加強現場管理。用人單位要優先采用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確保生產布局合理,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工作場所不得住人并與生活場所分開。要按規定設置輔助用室、防護設施和通風報警裝置,并進行維護、檢修、檢測,保持正常運行狀態。要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識、中文警示說明、區域警示線、通信報警設備、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防護用品,并確保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
(七)規范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和日常檢測。用人單位要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技術服務機構,按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每3年要至少進行1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按規定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保證檢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發現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超過限值標準時,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和治理,確保符合要求。
(八)履行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其職業病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單位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 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應當依法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依法組織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與檔案,并接受衛生健康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未經評審、驗收合格的建設項目,不得擅自開工建設,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九)及時報告和處置職業病危害事件。發現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用人單位要及時向所在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用人單位對遭受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要及時組織救治,并足額支付所需費用。
(十)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用人單位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咨詢、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并妥善安置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病人,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曲阜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