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落实好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工作,4月11日,曲阜市社会信用中心召开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培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业务负责同志30余人参加。

会上,曲阜市社会信用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曾晖传达了省、济宁市有关“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并就落实曲阜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作出相关部署安排。随后,新蝶公司技术人员就使用曲阜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双公示”信息流程进行培训演示,并与相关部门单位开展现场答疑与交流。

曲阜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孟祥娟强调,一是坚持“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原则,将“双公示”事项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报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及时率、上报率、合规率均要达到100%;二是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安排专员负责数据上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做到有效衔接;三是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双公示”信息台账工作,对今年以来产生的“双公示”信息进行全面复核、盘点,全量、及时记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此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全市有关部门单位对“双公示”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实现“双公示”数据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归集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市社会信用中心将按照国家、省、济宁市工作要求,加强与各信源单位的沟通交流,指导信源单位高质量完成“双公示”信息归集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双公示”工作水平,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