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是中國春秋末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是中國政治思想史最偉大的人物。從孔子開始,中國政治思想進入了體系完備的時代。孔子對中國政治思想的貢獻在于,他系統地整理、繼承和豐富了以往的歷史遺產,創立了以仁禮為核心的政治思想。
孔子的政治思想包括:德治仁政,提出“為政以德”(《為政》)。禮治,周禮是儒家孔子所崇尚的社會政治規范,孔子要求統治者“克己復禮”,對民眾要“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為政》)。尊君重民,孔子強調“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季氏》),不能自諸侯、陪臣出。人治與舉賢才,孔子告誡魯國季康子,“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顏淵》),告誡魯哀公,“政者,正也,君為正,則百姓從政(?)矣”(《禮記?哀公問》)。主張人治思想,孔子強調尚賢使能,呼吁“舉賢才”和“舉直錯諸枉”(《為政》)。主張大一統;孔子憧憬文武盛世,懷念周初的一統天下,提出“大同”社會、“小康”社會的政治理想。孔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匯集在他與弟子的言論集《論語》一書中。另外,孔子編寫的“六經”(《詩》、《書》、《禮》、《樂》、《易》、《春秋》)也反映了孔子的基本政治思想。
孔子的政治思想是一個復雜而又完整的體系。孔子之后,孟軻和荀況分別繼承和發揚了孔子思想的仁政德治和禮治思想,進而形成先秦儒家政治思想的龐大系統。孔子的政治思想經過后世繼承和發揚,成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深刻地影響了中國封建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以及中華民族的政治觀念,并對東亞、東南亞、歐洲產生了影響。
政治理想
孔子生活在西周宗法禮制傳統較深的魯國,這時周王朝的統治權力已經名存實亡,諸侯間相互爭戰不斷,出現了“王道哀,禮義廢,政權失,家殊俗”的社會現實,“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成了那個時代的特點。社會矛盾的激化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人的精神和信念也發生了前所未有的摧殘。這些共同構成了孔子政治思想產生的歷史淵源和社會條件,“仁”與“禮”是其政治思想的基本精神。
孔子的最高政治理想是建立“天下為公”的大同社會。 “大同”社會的基本特點是:大道暢行,“天下為公”,因而能“選賢與能,講信修睦”,“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陰謀欺詐不興,盜竊禍亂不起,這是一幅理想化的傳說中的堯舜時代的原始社會景象,也是孔子憧憬的最高理想社會。“小康”社會是孔子主張的較低的政治目標。“小康”社會的基本特點是:大道隱沒,“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為己”,與這種貧富不均、貴賤不等相適應,產生了一系列的典章制度、倫理道德,“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相應地還要設“城郭溝池以為固”,由是,“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這種社會顯然沒有“大同”世界那樣完美,但有正常秩序,有禮、仁、信、義,所以稱為小康。這種社會實際上描述了“私有制”產生后的階級社會的“盛世”,是近期奮斗目標。
孔子的“大同”社會、“小康”社會理想對中國后世影響深遠。后來不同歷史時期,不同階段的思想家提出不同內容的憧憬藍圖和奮斗目標,這種思想對進步思想家、改革家也有一定啟發,洪秀全、康有為、譚嗣同和孫中山都受到其影響。
政治主張
孔子所處春秋末年,這時周王朝的統治已名存實亡。諸侯爭霸,戰爭紛起,社會處于新舊交替的大變革時期。孔子在政治上主張恢復周王朝的統治,從而達到社會的穩定。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季氏》),“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陽貨》)
孔子主張恢復西周盛世的周禮,認為要挽救“禮治”, 首先要求統治階級成員要確實以身作則按周禮行事,以周禮來約束自己,這樣 “犯上作亂”的事就不會發生。“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雍也》),“上好禮則民莫不敢不敬”(《子路》,“上好禮,則民易使也”(《憲問》)。但孔子也認為對周禮應該有所損益,《論語?子罕》記載孔子所說:“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以下。” 春秋時,出現了臣樂?君、子樂?父、少陵長、庶廢嫡等違背倫理的行為,出現了“禮樂征伐自諸侯出”、“政在大夫”、“陪臣執國命”的僭越行為。因此孔子認為維護周禮,須從“正名”入手,認為“正名”是治國大事。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子路》),其作用在于用周禮的形式去匡正已經產生變化的社會。
針對春秋諸侯混戰的社會現實,孔子大力宣傳“仁”。《論語》曾從不同方面記載了孔子對“仁”的解釋,“仁”是他心目中為人、處世、接物、從政的最高準則。孔子對“仁”雖有多種解釋,但其核心則是仁者“愛人”(《顏淵》),“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衛靈公》)。
孔子認為對被統治的勞動者實行寬惠,即實行德政。德政包括兩個相互聯系的方面,即經濟上實行惠民政策,政治上對民寬刑罰重教化。經濟上惠民,使民“足食”,“所重:民、食、喪、祭”。主張 “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反對統治者無節制地剝削人民,過分的剝削會造成“不均”,“不均”是有國有家者的大患。政治上寬民,即反對實行“不教而殺”的純任刑罰的苛政,主張對人民要“道之以德,齊之以禮”(《為政》),反對“道之以政,齊之以刑”。(論語·為政)認為德化禮教能禁止犯罪于未萌,比行政命令和法律制度更具有效力。所謂“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道之以德”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統治者必須推行德治,表現為寬惠使民,輕徭薄賦,省法輕刑。二是統治者為人民樹立道德榜樣,啟發民眾的